每月、每周一次,全县这些中、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有新规
2020-11-26 08:41:27          来源:今日平江 | 编辑:余毅 | 作者:余毅 尹伊铭          浏览量:963

11月24日,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迅速落实中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及重点单位外环境监测等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平突发公卫指函〔2020〕97号),对中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和重点单位外环境监测等进行核酸工作提出最新要求:

这些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

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1、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感染科、呼吸科门诊、急诊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卫健局及各相关医疗机构);

2、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直接接触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暴露(可能暴露)于其污染环境或接触(可能接触)其分泌物、排泄物的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卫健局及各相关医疗机构);

3、从事食品生产、冷冻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直接接触进口和高风险地区来源的冷链食品及包装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和装卸、搬运等人员(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4、从事国际快递、包裹装卸、搬运等岗位人员(责任单位:邮政局等相关单位);

5、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服务人员(责任单位:卫健局及相关单位);

6、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和检测的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卫健局及相关单位)。

这些中风险岗位工作人员

每月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1、医疗机构中除高风险岗位人群以外的其他所有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卫健局及相关单位);

2、监管场所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公安局及相关单位);

3、光荣院、社会福利、养老、救助机构工作人员(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及相关单位);

4、农贸(集贸)市场、超市等销售低风险地区冷链食品的摊主和相关加工企业从业人员(责任单位:商务粮食局、市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单位);

5、配送冷链食品的快递员(责任单位:商务粮食局及相关单位);

6、各学校冷冻食品采购、仓储人员(责任单位:教育局及相关单位);

7、车站从事行李托管、货物收发转运及冷冻食品搬运人员(责任单位:交通局及相关单位);

8、殡仪馆工作人员(责任单位:民政局及相关单位)。

同时,《通知》还提出:需要进行外环境监测的重点单位名单、及外环境采样位置、采样检测频次,统一由县疾控中心负责明确、指导。


责编:余毅

来源:今日平江

  下载APP